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绥芬河 消弭国境商都的边贸烽烟

  发布时间:2011-09-18 15:54:07


  绥芬河因中东铁路而生,因改革开放而兴。因为地处东北亚经济圈的中心地带,东与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接壤,这个县级市成为黑龙江省对俄开放的重要“桥头堡”,也成为边贸纠纷的易发地。

 

  对此,绥芬河市人民法院积极作为,化解了大量边贸纠纷,并加强研判,提出前瞻性建议。这些做法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评价,2010年,绥芬河法院领导班子在全市绩效考评中,从60多被考评对象中脱颖而出,被评为优秀领导班子。事实上,这已经是该院领导班子连续第三个“优秀”。

 

   一起可能的群体性事件,消弭于无形

 

  绥芬河不大,“辖区面积460平方公里。”当地司机说,车开快点,半小时就能绕主城区一圈。

 

  魅力不以规模论,要看特色。因为边贸发展时间长,绥芬河吸引了全国各地淘金者纷至沓来,单是成立的大小发包公司,就一度达到200多家,可谓遍地开花。

 

  一些发包公司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层层转包赚取保价费差价,甚至在运作中采取不规则手段“灰色清关”。

 

  无序不规则必然产生矛盾,甚至可能演变为群体性事件。绥芬河法院院长杨春风就使一起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消弭于无形。

 

  那是2010年3月的一天,绥芬河一家发包公司门口突然出现100多人,紧接着开来一辆卡车,这100多人从车上取下行李,进入公司把行李铺开,看架势,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一时间剑拔弩张,似乎一触即发。

 

  公安机关马上介入调查,结果发现这些人为讨债而来。

 

  但这种讨债方式明显是一次有组织、有计划的集体行动,任由事态发展,很可能演变为群体性事件。

 

  绥芬河市党委和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市政法委书记的指导下,杨春风与市公安局局长、检察长迅速组成工作组,连夜商讨。

 事情的来龙去脉很快呈现在工作组面前。

 

  山东莱阳某村集体养貂,把价值1000多万元的貂皮委托给北京一家物流公司往境外发货,这家物流公司在绥芬河的办事处把貂皮转包给绥芬河一家发包公司,该发包公司再次把貂皮转给东宁县一发包公司。

 

  问题就出在东宁县这家发包公司身上。该公司在发货时可能采取了不正当手段“灰色清关”,结果貂皮被俄罗斯方面扣住。讨债人围占公司的目的,就是要求得到全额货款。

 

  了解清楚后,杨春风第二天就找讨债人做工作。他首先指出这种讨债方式是违法的,应该理性地用法律手段、通过诉讼渠道解决问题,然后向他们详细解释,合同是在北京签的,管辖地不在绥芬河。

 

  讨债人转而要求要回保价费。

 

  这笔账有些复杂。当初北京那家物流公司收取了保价费500多万元,绥芬河的发包公司接手时收了260多万元,东宁县发包公司则收了75万元。

 

  在工作组的努力下,绥芬河和东宁发包公司退回了保价费。

 

  第三天上午11点半,拿到退回的现金后,这100多人上了火车,随即一辆货车把行李拉走。

 

  “这是一个很成功的案例。法院主动参与,与公安部门通力合作,做了大量说服、讲解和法律宣传工作,效果非常好。”绥芬河市政法委书记曹玉希接受记者采访时,对绥芬河法院赞不绝口。

 

  曹玉希说,绥芬河法院大局意识非常强,处处体现一个“主动”——主动服务、主动参与、主动介入。

   解决边贸纠纷,作为工作重心

 

  主动,正是杨春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态度。

 

  2009年3月,杨春风从牡丹江中院调任绥芬河法院院长。一上任,他就主动给自己“找事”,带领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深入边贸企业走访调研,并邀请企业家到法院座谈。

 

  “作为一院之长,要了解这一地方的主要社会矛盾是什么,抓住了主要矛盾,也就找对了工作方向。”杨春风对记者说。

 

  调查的结果契合杨春风的想象:边贸纠纷数量比较大,成为绥芬河市的主要社会矛盾之一。

 

  但有一点出乎杨春风的意料,虽然绥芬河对俄边境贸易始于1987年,然而经过了二十几年的发展,边贸运作中的不规则行为却还是非常突出。

 

  不规则行为形形色色。绥芬河法院民一庭庭长王俊东告诉记者,对俄边贸中,一些圣诞用品等应季小商品到货时间性要求非常高,逾期到货可能造成发货人血本无归。但由于发包公司缺乏统一的行业内管理,代理协议极不规范,对到货时间、提货人、违约赔偿等主要问题多无书面约定,因此常常引发纠纷。

 

  还有那种“赌货”,在绥芬河民贸市场中也成为交易潜规则。买受人多为出卖人的熟人,遇资金周转不开或者在国外,一个电话就要求发几十万元的货,出卖人碍于情面或不愿错过商机便会发货,而没有任何书面合同或担保。

 

  王俊东说,涉外劳务纠纷也非常多。一些企业赴俄罗斯开办木材加工厂,从国内招聘工人,双方很少签订正式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工人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调研中,一个普遍现象引起了杨春风的注意,他发现,很多边贸公司和企业人员对俄罗斯法律不了解,“吃哑巴亏干瞪眼的事太多了。”

 

  要减少纠纷,就要提高边境贸易主体的法律意识,规范交易行为,为此,绥芬河法院有针对性地编制了500册《俄罗斯民事诉讼法律服务指南》,赠送边贸企业。

 

  同时,杨春风带领法官采取剖析典型案例、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产、供、销和劳动用工等多环节上提高防风险意识和应对危机的能力。

 

  这让三峡木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郭士明“特别感动”。

 

  郭士明告诉记者,三峡公司此前有多起欠款纠纷,基本都做原告,以前合同签订不完善,有时甚至不考虑对方的履约能力,“法院指导后,到现在都没有一起纠纷,呆死账也为零。”

 

  绥芬河的主导产业是贸易和旅游,“围绕这一特点,法院展开工作,把解决边贸纠纷和为企业服务作为工作重心。”市人大法制办主任孙宝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点点滴滴汇成很多亮点,说也说不完。”

 

  绥芬河法院化解边贸纠纷的亮点的确很多,既有细微之处的点点滴滴,也有放眼将来的谋篇布局。

 

   涉外审判,已经起步

  

  在2010年11月16日之前,绥芬河法院没有涉外案件审判管辖权。对涉外纠纷,绥芬河法院想方设法、积极协调化解。

 至今,提起绥芬河法官,俄罗斯男子维克多仍心存感激:“中国法官真了不起。”

 

  2010年6月18日,维克多和几名中国木材商在公安局干警带领下,来到绥芬河法院。

 

  民二庭庭长刘淑霞注意到,维克多神情黯然、中国商人们则怒气冲冲,双方为一车货闹得不可开交。

 

  维克多是售货方雇佣的司机,负责将一车板材由俄罗斯运往绥芬河。6月15日11点多,木材运抵山鑫木业院内,购货方看货后,即给了维克多500元小费,维克多便去吃饭。

 

  饭后,维克多准备开车离开,去装另外一车货返回俄罗斯。货主却不让他走,说少了好多货。

 

  按照规定,俄方的车在中方滞留一天的费用就是1000多元,而且会耽误下一趟运输任务。

 

  刘淑霞了解到,购货方虽然一再坚持货少了,但是海关报送单上的数量和他们说的也不相符,在国外装货时也没有双方签字认可的码单,到中方后,双方又没有一起验货,所以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货少了。

 

  听完双方陈述后,刘淑霞讲明几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扣留俄方车辆,有纠纷要就事论事,以证据说话;扣车会产生很多费用,必须马上放车。“如果还争执不下,可以向法院起诉。”

 

  刘淑霞讲的这几点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而且最后一句也可能让购货方意识到,如果真的起诉,要跑到近200公里外的牡丹江,费时费力。半个多小时后,购货方终于同意放车。

 

  近年来,绥芬河边贸发展速度较快,全市具有进出口贸易权的企业近2000家,国际民贸市场也比较活跃。但由于管辖权的限制,在各种经贸活动中引发的大量涉外商事纠纷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杨春风上任后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他积极争取上级法院的特别授权。

 

  2010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正式授权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绥芬河法院管辖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

 

  涉外审判管辖权获批,可以为当事人减轻诉累,打涉外官司不用再往返奔波于绥芬河和牡丹江两地了。

 

  更积极的意义在于,矛盾更有利于从源头化解。

 

  杨春风告诉记者,边境法院更了解边境贸易发展情况,化解矛盾处理案件的方式方法会更加灵活。有的法院工作人员可能就倒过包,做过小生意,了解贸易规则和交易方法,知道矛盾症结出在哪里,“矛盾点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就找到了。”

 

  一直关注法院工作的孙宝奎告诉记者,“涉外案件审判管辖权法院争取好几年了,想了各种办法。”

 

  孙宝奎说,近些年来,绥芬河法院的工作思路非常清晰,“领导班子都在想事、办事、琢磨事,所以,这个法院作为基层法院,才能成为全国优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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