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人民法院将合议庭合而不议问题列入案件质量等级的评查范围,凡经评查确认存在合而不议问题的案件,不论实体处理正确与否,均确定为偏差案件。同时,发现一件合而不议的案件,就要对该合议庭的全部案件进行跟踪评查。明确规定对合议庭履行职责监督检查实行每月定期专项评查,对列入日常评查范围的案件,审管办除对案件事实、审理程序和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评查外,还应对合议庭履职情况一并进行评查。同时,对案件出现质量问题的合议庭,监察室要求合议庭就差错原因、如何吸取教训进行自查,庭内自查后,监察室按照相关规定报审委会追究错案责任,并记入干警业绩档案。形成了以权力主体与义务主体统一为基础、以过程监控为督促、以责任追究为保障的管理机制,保证了合议制度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