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切实保护农民工、特困群众等群体的利益。1月29日,鸡西中院召开全市两级法院关于推进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视频会议。
会议宣读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挂牌督办一批涉农民工工资消极执行案件的通知》,通报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开展情况的通报》。
会上,王昭权副院长指出,针对省院通报中提出的全省法院上报涉民生案件数据不全、案件执行工作进展缓慢、标的到位率仍需进一步提高、报送案件进展情况不及时等共性问题,各基层法院要认真对照,总结不足,结合自身实际,加强整改落实。
王昭权副院长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四项具体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法院要结合目前执行工作新形势,将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纳入常规性工作范畴,严格按照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要求,抓案件流程管理、抓执行案件质量、抓执结率、抓实际执行到位率,尤其是正在开展的“元月攻坚”专项执行活动,要端正态度,加强行动力,做好“攻坚三部曲”的收官工作,从而达到良好的执行效果。二是用好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严格按照“六个一律”要求并将其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始末,针对工伤赔偿、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等8类涉民生案件,加大排查力度,用好、用足强制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生活极端困难群众等群体合法权益。三是联系实际,注重社会效果。一方面加强数据统计,由主管执行工作副院长、执行局局长亲自抓,注重数据统计的科学性与准确性;另一方面根据工作实际拓展宣传渠道,提升宣传质量等级、强化宣传效果、扩大宣传声势,使辖区群众了解法院执行工作,打出攻坚声威,不断提升群众认可度。四是严肃问责,不折不扣做好工作贯彻落实。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根据近日中院开展的涉民生案件专项检查工作结果,各基层法院要做好工作反馈,落实涉民生长效机制,加强执行强制措施应用,加大快速执行、主动执行、联动执行力度,企业有给付能力的案件要坚决执行,对工作中出现的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行为进行追责、问责,整改执行工作作风、规范执行工作行为,推进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由党组成员、执行工作主管副院长王昭权主持。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尚士波、中院执行局各部门负责人、部分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在中院参加视频会议,其他执行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在各院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