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为我追回了血汗钱、救命钱,我终于可以安心过年了。”接到恒山区法院发放的执行案款后,申请人赵某某激动得热泪盈眶。
恒山区法院对涉民生执行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确保老百姓的胜诉权益能够尽快实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赵某某与某煤矿工伤赔偿案是一起典型的涉民生案件。赵某某在该煤矿受了工伤,经鸡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某煤矿支付赵某某各项工伤赔偿总计12万余元。但煤矿负责人玩起了“藏猫猫”,拒不履行。赵某某向恒山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既不申报财产,也不主动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不畏严冬、顶风冒雪,多次到煤矿实地调查,但只看到留守工人,找不到煤矿的负责人。执行法官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惩戒措施,对该煤矿罚款十万元,同时将煤矿负责人纳入失信名单,对其限制高消费。该煤矿负责人在法律的威慑下,转变了逃避执行的态度。在执行法官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赵某某工伤赔偿款96000元,同时赵某某自愿放弃剩余部分执行款,本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