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我对这笔钱都不抱期待了,没想到还是给我执行回来了,真心感谢你们!”从明水法院执行干警的手中接到了期待已久的执行款,申请执行人孟某几度哽咽,不断表达自己的满腔谢意。
2007年,孟某借给同事杨某1万1千元,借款到期后杨某拒不偿还。孟某向明水法院起诉,法院调解书生效后,杨某仍未偿还借款。孟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到被执行人家中送达执行通知书时,得知杨某因工作单位解散,离开明水县。执行法官虽多次对其进行查找,但均未发现被执行人的行踪,也未查询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了僵局。
数年间,办案法官仍坚持不懈地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今年1月,执行法官在向另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了解案件情况时,获悉此案被执行人杨某已解散的单位将要给员工补发一部分工资。得到这个消息后,办案法官迅速启动执行程序,赶往该单位主管部门明水县农业局送达执行裁定书,对该笔工资进行冻结。三日后,被执行人杨某主动联系到执行法官,在法官的教育、引导下,杨某对多年来的逃避执行行为作了检讨,并与申请人孟某达成和解,并当即交付了执行款。至此,一起历时多年“骨头案”得以顺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