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十三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司法服务体系建设,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要求,有效维护涉农地方金融生态和金融安全、粮食安全,推动和保障我省涉农经济和地方金融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省法院于近日部署开展全省法院集中清理农合机构为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积案专项活动。
活动两项目标为:2012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农合机构为申请执行人的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基本执结;建立维护农合机构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和全省各级法院与同级农合机构之间的长效联动机制。
活动三个原则为:先易后难,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法律赋予的一切执行措施和执行手段,努力促进案件实际执结;充分发挥执行工作统管机制作用,及时采取指定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等措施,破除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充分运用执行威慑机制,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及联动机制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营造好舆论氛围。
活动四个阶段为:全省各中院系统要力争将相对容易的执行案件在2个月内执结;5月15日前执结率应超过30%;7月15日前执结率应超过70%;9月15日前基本执结。
省法院成立由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侯铁男同志任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迅速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就搞好此项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活动过程中还将适时以挂牌督办、实地检查、信息通报等方式大力推进,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