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西中院执行局举办民商事执行案件操作规程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3-05-07 10:59:53



鸡西中院执行二庭庭长张卫东在讲解相关内容


培训人员在认真学习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执行案件操作规程,4月25日,鸡西中院执行局举办了全市法院民商事执行案件操作规程培训班,全市法院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中,中院执行二庭庭长张卫东按照省法院下发的《黑龙江省法院民商事执行案件操作规程(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最高法院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从执行分权运行、执行集约方式、执行立案、执行如何实施、执行的调查方式、财产控制、财产处分、执行和解、如何采取强制措施、执行裁决、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执行的处理方式、执行结案、执行监督、执行卷宗应具备的材料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我市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对实务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解答,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民商事执行案件操作规程提供了业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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