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省法院执行局监督指导哈尔滨两级法院顺利执行一起强制迁出“骨头案”

发布时间:2017-12-19 10:49:13








   12月1日,在省法院执行局监督指导下,哈尔滨中院组织辖区法院协同道里区法院顺利强制执行一起最高法院挂牌督办的强迁“骨头案”。

   黑龙江储备物资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申请执行李某某、哈尔滨伟业大酒店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哈尔滨市中院两级法院审理,判令李某某、哈尔滨伟业大酒店从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霁虹街32号房产中迁出。

   此案于2015年1月进入执行程序后,道里区法院十余次找到李某某,责令其从争议房产中迁出,但李某某态度强硬,拒绝迁出。李某某对三级法院的判决表示强烈的不满,扬言对几级法院的领导报复,还带领酒店工作人员多次在法院和申请执行人门口扯白布、拉横幅,聚众上访。李某某本人精神状态极不稳定,行动及语言过激,数次以死相威胁。道里区法院为妥善解决此案,多次做双方当事人和解工作,但始终未果。2016年5月,道里区法院将李某某以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因检察机关对案件执行依据提出抗诉,省法院决定再审而撤案。

   2017年3月27日,省法院作出再审判决维持原判后,道里区法院再次通知被执行人迁出,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判决。2017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将此案列为第二批反消极执行案件交办。

   省法院执行局对此案立案监督后,立即组织哈尔滨中院、道里区法院研究解决方案。经分析,本案执行难度大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本案执行标的地处哈尔滨市中心繁华地段,人口密度高,车流量大,地上地下共计16层,总面积9800余平方米,仅客房就超过140间,酒店内部情况不明,强制迁出工作量和风险都非常大。二是被执行人李某某与申请执行人租赁合同期满后,因存在对房产能够继续租赁的预期,对酒店投入大量资金装修。虽然执行依据确认该装修款纠纷应另诉解决,但李某某固执己见不另行诉讼,反而对法院执行抵触情绪严重,极有可能作出过激反应。三是对李某某是否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协调公安机关再次立案侦查,否则,在缺乏公安机关刑事措施支持的情况下,本案执行难度将大幅提高。对案件执行工作形势作出研判后,省法院执行局提出了“精心准备、积极协调、依法公开、限时执结”的工作要求,下决心在短期内集中力量以雷霆手段实施强迁,并将执行过程向全社会展示,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求理解。

   按照省法院工作思路,三级法院分头开展工作。省法院宣传信息处积极协调省广播电视台制作专题节目,对本案执行工作进行公开报道,并提供集控中心信息平台支持;省、市法院刑事审判部门对本案认真研究,提出参考意见,公安机关决定对本案立案侦查;省法院法警总队大力支持本案执行,出动15名警力到执行现场,不畏寒冷和辛苦,负责外围警戒;行政管理处提供了案件执行的车辆保障。哈尔滨中院组织道里区法院认真研判案情,制定了周密执行预案。道里区法院与公安、防爆、消防、社区、公证、医院等协助单位积极沟通,取得相关单位大力支持。鉴于此案矛盾突出,强制执行具有一定危险性,道里区法院院长李少波同志对本案执行高度重视并作出具体部署,在执行强迁前布置了警力,分班昼夜看守在酒店门口,对现场进行布控,为顺利实施强迁工作奠定了基础。

   12月1日上午10时,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罗振宇同志带领省法院执行二庭、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相关同志坐镇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哈尔滨中院执行局长刘银滨同志作为行动总指挥,带领中院执行局相关领导同志,远程指挥了现场强迁工作。三级法院共出动警力100余人,警车20余台,联合公安、消防、社区、医疗等部门协助执行40余人,在道里区法院李少波院长、道里区法院执行局陆家翱局长的直接指挥下,实施强迁。省广播电视台《夜航说法》栏目对强迁工作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得知法院执行行动后,被执行人李某某前往现场阻挠执行。执行法院启动工作预案,联合公安部门对李某某采取了人身强制措施,保证了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在清点物品过程中,执行干警认真负责,及时发现并依法处置了藏于15楼杂物间的违禁物品,避免了潜在的危险。下午18点30分,在全体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清点、迁出工作顺利完成,道里区法院与申请执行人办理了房屋交接手续,案件执行依据中迁出部分得到了圆满执结。

   这起“骨头案”的顺利执行,不仅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了抗拒执行人的嚣张气焰,彰显了法律的尊严,更向全社会充分展示了全省法院强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实现的决心,赢得了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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