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法警代收代转当事人诉讼材料

发布时间:2013-04-22 10:17:55


    哈尔滨市南岗法院将司法便民落到实处,法警队代收、代转当事人诉讼材料,方便当事人诉讼,,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人大代表的高度赞誉。

    近年来,随着法院受理的案件持续增长,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求也越来越高。以往当事人递交诉讼材料,要先联系承办法官或者书记员,在约定的时间递交到法官手中。如果当事人没有预约办案人径行来院提交材料遇到办案人正在开庭、外出办案等特殊情况不便接待时,那么当事人就可能无功而返。为有效解决这一矛盾,尽可能满足当事人的各方面诉求,自2010年以来南岗法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由法警队代收、代转当事人诉讼材料的便民机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诉讼材料接交工作的规定》。具体操作流程由当事人在提交材料时注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办案人姓名,注明提交时间并署名。法警队先行代收诉讼材料,进行备案登记后在当日16时之前将上述材料与各责任庭、室内勤交接,并在最短时间内交予办案人。办案人在收到材料后还需与当事人电话联系核实确认。几年来,法警队共代收、代转当事人各类诉讼材料5699件,涉及民庭、刑庭、行政庭、少年庭等各业务庭室及相关综合部门。这一机制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减少了讼累、提高了诉讼效率、方便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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