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我是一名自豪的“服务员”

  发布时间:2013-04-19 10:36:03


    “服务员”,这是一次开庭记录的时候,当事人对我的称呼。我想他应该不知道书记员这个职务,但是,我很乐于接受这样的称呼,因为作为一名书记员,就是要服务于审判工作、服务于人民群众。

    自从加入人民法院这个光荣的队伍,我就深刻地认识到,书记员从事的是法院审判的辅助性工作,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的工作很平凡也很琐碎,可是我坚信,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只要我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追求工作艺术,一定会对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我立志成为一名优秀的“服务员”。从审判案件的记录、文书制作、送达到卷宗整理,我都认真、仔细、及时,力求成为法官的好助手。

    民事再审审查案件事实复杂多样,双方矛盾尖锐,当事人情绪往往也都过激。记得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有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已经多次审理,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都很偏激。其中的一方多次上访,对法官和我都很敌视,还扬言不支持请求就要跳楼。我们的法官多次耐心接待,为了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还带着我下基层开庭审查,经过几次与原审法院沟通,三级法院联合调解,终于成功化解了矛盾,双方当事人也都很满意,并送来了锦旗。我问法官:“为什么要费这么多的周折来做调解工作?”这位老法官语重心长地告诉我:“法院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我们简单武断地裁判,那老百姓的权利到哪里去维护呢?”我想起了当事人最初的对立,几次出言无理,便问:“您就不计较他对咱们的无理吗?”法官说:“我教你一个办法,你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家人,就会自然地不去计较,而是去追求一种最佳的效果了。”一番话使我顿悟,我们不仅是司法公正的捍卫者,更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我们不仅要依法公正地审理案件,更要解开当事人的心结,把公正司法的阳光照进他们的心里。

    渐渐地,我领悟到了书记员的工作不是简简单单的记录、送达、整理卷宗,更有着服从主流与服务大局的内在要求,反映在工作层面上,就是要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对人民群众负责,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温家宝总理说“公平正义比太阳更有光辉”,那么我们就要做光辉的传播者。书记员首先与当事人联系、确定开庭时间等相关事宜,我们代表的就是法院的形象,如果我们能以对待自己亲人一样的感情、一样的方式、一样的态度,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去为他们提供司法服务,我们就会消除他们心中的隔阂,拉近与他们的距离,为审判工作创造一个好的开端。于是,我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给他们足够的理解和尊重,充分利用每一次和当事人接触的机会,增加他们的认同感,给当事人留下良好的印象。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贯彻到日常每一项工作当中去,自觉地以公正为民的宗旨指导自己的一言一行,对工作也就更加认真负责,更有动力和追求。

    为民,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富于爱心,是践行为民的基石。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说:“如果我们的法官被老百姓称为‘平民法官’,那是对我们的最高赞誉、最大褒奖。”那么,我能让当事人称为“服务员”,我想也是群众给我的一个极大的肯定。司法为民,这简简单单的四个字,饱含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厚重寄托与殷切期望,作为一名承载着这寄托与期望的政法干警,我更要把司法为民当成对人民群众的庄重承诺。

    我很幸运,也很自豪,我是一名司法工作者,履行着司法为民的神圣职责。我热爱司法事业,热爱我的岗位工作,作为法院青年一代的干警,我会永葆一颗公心,用青春传播司法为民的阳光,做到无愧于头上的国徽,胸口的天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