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肇州县法院:被执行人踪影难寻 几度奔波终结案

发布时间:2017-11-28 10:40:57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但有人妄图赖账,而赖的还是“看病钱”,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郭某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李某多次向被执行人郭某索要赔偿款,被执行人郭某多次推脱不在家在外地打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李某于2017年7月6日向大庆市肇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赔偿款人民币7165.00元。

    经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居住地,肇州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次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书、限制消费令。但经走访调查被执行人郭某已不在申请人提供的居住地生活。

    申请人李某因交通肇事导致脚趾截肢不便于行走,又因急怒之下病情有恶化的趋势,肇州法院执行干警告知申请人要平复心情,相信法律的公正,安心养病,在家中等待执行消息。

    肇州法院干警第二次到村上调查询问被执行人郭某耕地信息及搬迁情况。经过与村干部和部分村民的沟通了解,终于与被执行人郭某取得了联系。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严之以法,经过执行干警的不解努力,被执行人郭某从外地赶回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给付的义务,干警把所执行回来的赔偿款连夜及时送达申请人家里。

责任编辑:隋洪芳(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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