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一个女法官的故事

  发布时间:2013-04-19 10:06:47


    十多年来,她在无垠的审判园地里辛勤耕耘、默默奉献,用青春浇铸着忠诚、用汗水播洒着正义;十多年来,她甘于平凡、乐于清贫,用无愧的行为夯实着审判的基石,用无私的执着铺筑着法治的长城,用无悔的信仰闪烁着天平的光辉、用无声的奋斗装点着党旗的亮丽。

    那是1995年,全市百十号人通过了法、检两院招考,在市委党校进行岗前培训。那时听课的人很多,大多是通过招考的准法官。我沉浸在对法官这一陌生职业的憧憬中,对外界没有太大的兴趣,却有一个人,让我产生了好奇。她姓王,我们都叫她王姐。

    接触多了,才知道王姐小时候也吃过很多苦。王姐刚大学毕业时,每月百十元工资,还要照顾家里,她极节俭。那年冬天,王姐跑了几家门市才狠心花二十七元买了一件军大衣,没几天下乡时弄丢了,王姐伤心地哭了起来。虽是笑话,我听起了却异常沉重。

    正因为有苦难的经历,王姐对农民有着深深的同情。她曾说过很让我感动的话:看见农民的脸,我的情绪就有一种波动。一个有良知的人,不能没有悲悯之情,不能没有同情之心,这也是一名法官应当具备的品质。

    那是去年冬天,大雪封门两天。刚到庭里,她就接到辖区村主任的电话:李老太太一天多没吃东西了,四个儿子没一个管事的,你们来处理处理吧。

    王姐二话没说,带上书记员直奔村里,眼前的景象让王姐呆了:说是院子,连院墙也没有,两间土房,一间漏天,算是厨房,灶前的柴禾上覆盖着厚厚的雪。另一间只有一张破木桌,老太太就半躺在破棉败絮中,还有一种刺鼻的怪味。村主任介绍说,前几天,70多岁的李老太不慎摔倒了,卧床不起,开始两个闺女还来照应照应,这快过年了,闺女再没来,四个儿子也不管不问,村里再不问,老太太就撑不到年关了。唉,拼死拼活给儿子盖了瓦房,娶了媳妇,自己却落个这下场。这前院就是大儿子家。

    王姐看见前院的大瓦房,脸色铁青。吩咐村主任,你去把他们四个都叫来。

    先来的是老大,没进屋,就在外面叫:她还没死,叫我来干啥?她和俺媳妇说好了,活不养,死不葬。王姐做了半天工作,四兄弟最终达成协议:李老太由四个儿子轮流赡养,每家一个月,管吃管住管看病。临走,王姐丢下一句硬梆梆的话:老太太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法院按遗弃罪判你们的刑。

    今年春天,她带着同事在工作之余前往李老太家中进行走访。看着拎着月饼、大米、方便面走进家门的法官,李老太十分感动,当场落下了眼泪。老人哽咽着说:“俺的事都结束了,自己生的几个孩子从不关心我们,可是做为主审法官的你还惦念着俺,俺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现在不兴磕头了,要是兴磕头,俺一定给你磕个头!!”法官的举动,不仅感动了当事人,而且让附近的群众赞不绝口。

    凡是接触过她的人都觉得她瘦弱的身影中总是透射着矍烁的精神、她温厚的话语中总是饱含着坚毅的力量,因为她总是做到思想上高境界、政治上高素质、工作上高标准。在她眼中,家里的事都是小事,审判的事才是大事。她身体不好,患有低血压等疾病,近年来,她年均办案150件,平均一个半法定工作日就审结一起案件。十多年来,她总是淡泊名利,没有荣誉的光环,不理解她的人都说她“傻”,一把年纪还这么敬业图啥?对此她总是微微一笑,她认为对党的无限忠诚就应该落实在本本分分的敬业奉献上,以共产党人坚定的理想信念,不忘法律的责任和义务,在审判的海洋里纵横驰骋,永不言累,一心只为让公平正义比太阳还光辉。

    作为一名女法官,王姐经常思索,法律人的责任不应该仅仅是冷静理性的宣判,更应该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把博爱的精神、人文的关怀和积极乐观的态度传输出去,传达给更多需要帮助的年轻人。工作之余,她去家政公司,为务工人员讲解法律知识,她去一所所学校,在求知若渴的学子们播撒普法的种子。

    她处处以“人民是否满意”为标准,对当事人满腔热情。在当事人中,有的情绪激动,有的脏话连篇,有的哭哭啼啼。然而,面对各种各样的当事人,她都认真倾听当事人诉说心中的怨气,认真作解答,常常使当事人满腔怨气而来,带着满意的笑容而去。

    她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共产党员不仅是一种光荣称号,更意味着一种神圣的责任。”作为一名党员法官,她时刻不忘为党旗增光添彩,一言一行都充分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始终牢记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历史使命,始终恪守情系百姓、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忠于职守,勇于奉献,以一个老法官的平凡实践书写对党的忠诚、对法律的尊重和对人民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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