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大庆市龙凤区法院:“公众开放日”观摩院长开庭

发布时间:2017-11-24 14:13:22



    11月20日,大庆市龙凤区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40余人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并对一起由龙凤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国玉担任审判长的郝某盗窃案进行了现场庭审观摩。本次庭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并在黑龙江法院网视频台同步直播。

    庭审前,丁国玉进行了细致的阅卷工作,并召集合议庭成员对程序问题、争议焦点、审理思路、庭审提纲进行庭前合议,确保充分发挥合议庭功能。庭审中,丁国玉认真组织驾驭庭审,指导归纳争议焦点,整个过程张驰有度、高效有序、重点突出,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经休庭合议,当庭宣判被告人郝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代表们纷纷表示,龙凤区法院将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开放日”这一司法公开新载体、法治宣传好平台的作用,真实全面地呈现了法院的司法动态,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特别是院庭长带头办案,指导审判工作实践,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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