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肇州县法院:执行法官“三顾茅庐” 用真诚融化情感坚冰

发布时间:2017-11-20 14:01:36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系夫妻关系,二人因感情破裂,于2009年在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婚生女孩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700元,离婚后本案被执行人孙某某离开原籍外出生活,一直没有支付子女抚养费,郝某某作为法定代理人催要无门,无奈向大庆市肇州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到案件后,执行员联系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情况,并通过网络查控平台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予以全面的查询。无奈申请执行人并不知道被执行人的下落,而网络查控平台反馈也没有可供执行的线索。

    首次登门,执行法官到被执行人父母家了解情况,被执行人父母极度不配合,声称不知道其女儿的下落,并且也不会管这件事,对前女婿更是恶语相加,怨气极深。执行法官观察被执行人父母都是老实本分的庄稼人,并不像是蛮不讲理的人,执行法官赶紧先撤了出来,避免发生更激烈的冲突。

    次日,执行法官再次登门,当问到这样一直不给抚养费,孩子这么大了可能会对母亲这边有想法时,二老都流下了激动的泪水,终于向执行法官敞开了心扉,原来不给抚养费是因为孩子的父亲不允许孩子的妈妈和姥姥姥爷将孩子从哈尔滨带回肇州过假期,怕把孩子带走就接不回来了,也有一种跟前妻置气的情绪,执行法官了解到这种情况,让双方再冷静想一想。

    三进家门,法官以孩子为突破口,让双方认识到孩子的成长既离不开父爱也离不开母爱,长期下去,受伤害最大的还是他们最疼爱的孩子。经过执行法官多次的调解,终于让心结难解的双方坐到一起真诚的交交心,吃了一顿“团圆饭”,年幼孩子脸上一直挂着纯洁的笑容。最终双方和解,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本案执结。

    

责任编辑:张明(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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