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汤原县法院积极探索电子送达 提升审判效率

发布时间:2017-11-17 14:08:02


    汤原县人民法院鹤立法庭在结合《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是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送达方式规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通过电子送达相关诉讼文书的方式,提高审判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汤原县人民法院鹤立法庭注册名为“黑龙江省汤原县人民法院鹤立法庭”的微信账号,送达时,在法庭工作人员第一次接触受送达人后,在征得受送达人同意的情况下,取得受送达人的微信名称,并添加为微信好友,在送达后续相关诉讼文书(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判决书外)时,通过微信的方式将相关文书送达至当事人的微信,并将送达结果截图入卷备查,此举不仅提高了送达的效率,也减轻了法院邮寄送达的经济压力,同时更加方便了当事人,使之能够积极参加诉讼。

    另一方面,一些矛盾争议较大的案件,主审法官也可以通过法庭微信号将争议双方的当事人拉入一个群内,共同协商调解方案,使当事人能够在互谅互让地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更好地促进了“案结事了”。截止鹤立法庭采取此种送达方式之日,已经有先后5起案件通过微信送达的方式成功地进行了送达,其中的3起案件通过主审法官将双方拉入同意微信群进行调解后达成了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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