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肇源县法院“团队化集约型”执行机制破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7-11-06 13:49:58


    肇源县法院聚焦第三方评估指标,大胆进行执行改革,建立执行案件“团队化集约型”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执行团队实现执行案件办理专业化

    肇源县法院提出“重视实际执结率,控制终本结案率,以“分段执行、联动执行”为主多措并举强化执行”的整体工作思路。按照执行案件流程,成立5个执行团队,分别负责执行案件财产统查、案件实施、应急处置、评估拍卖、电子送达、结案审查等相关环节。通过执行团队各负其责,相互合作,实现执行案件办理专业化、集约化、信息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执行案件质效,缓解了执行工作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

    改变传统执行方式,建立分组执行机制

    建立集约查控机制,有效利用团队人力资源。推行案件执行分段实施,完成严格管控与内部监督。首先在执行案件立案受理后,由查询组对涉案财产进行“总对总”统查,有效解决了以往执行工作中“一查就跑、一控就没”的传统弊端。严格终本结案标准。今年8月,正式下发《执行案件程序终结流程管理规定》,设执行监督组,专门负责终本案件质量把关,不达标准绝不能以终本方式结案,目的就是倒逼执行法官提升案件实际执结率。执行监督组负责对执行实施团队依据严格的结案标准,进行结案审查,保证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能够穷尽措施查控财产,不消极,不拖延,确保案件结案标准不打折扣,有效实现了执行流程的闭环运行。

    执行联动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挤压“老赖”生存空间

    在创新完善内部执行工作模式的同时,肇源县法院主动借力社会资源,与公安、银行等部门建立财控、车控等长效联动机制,全力查扣被执行人涉案账户、机动车辆。公安机关在交通执勤执法过程中,一旦发现涉案车辆,立即扣押并通知肇源县法院,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办理涉案车辆扣押移交手续。有效实现了强制执行与联动威慑并举的执行工作新格局。

    重构保全机制,以保全促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后,肇源县法院立即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了保全组,专门承办保全类案件。7月以来,保全234件,全部保全到位结案207件,标的到位率85%。保全机制的有效运行提高了保全效率和财产到位率,从源头上解决了相关案件执行难,节约了审判资源。

    从“一人包案到底”到团队化作战

    11月2日清晨,肇源县法院集中警力、携带单兵,由执行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前往茂兴镇擒“老赖”,截至下午,结案4件,主动和解2件,拘留2人次,到位金额6万元。“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执行法官工作量大、随意性强的问题,缺乏监督制约力度,容易导致执行权力滥用、形成积案和腐败现象的发生;而“团队化集约执行”相当于建立起了“流水线”。前一个环节不及时、不到位,下一个环节就无法做到及时、到位,从而“倒逼”前一个环节的人员抓紧时间、抓紧工作。各个环节上的执行人员分工协作、相互制约,既能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又有助于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避免形成执行积案,强化监督制约,防止司法腐败,形成执行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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