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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与牡丹江师范学院建立“院校共建”合作关系

发布时间:2017-10-12 09:20:26


    10月11日,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签署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协议,双方正式建立“院校共建”合作关系。“共”,就是树立共同目标,推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共同行动,“建”,就是在思想上共同提高,协同推进法院与师院法学院的人才建设。

    院长何耀新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的五名学生分别签署了实习协议书,实习为期两个月,并根据实习生个人特点及优势,将五名实习生合理安排到业务庭室进行实习。

    此次合作有利于法学专业学生增加实践锻炼,更好地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搭建了良好的平台,西安区人民法院积极为每名实习生配备资深法官进行带教,提供实践机会,并为实习生提供午餐,希望他们在良好的实践学习环境中,切实得到提升,早日成为优秀的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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