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西虎林市法院杨岗人民法庭简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1-10-11 16:11:43


  虎林市人民法院杨岗人民法庭共有干警4人,法庭年均审结案件150余件。2006年度,杨岗法庭被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法庭”光荣称号,被虎林市委、市政府授予“政法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先后有6人次受到鸡西市级以上表扬,庭长刘泽民同志连续3年被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确定目标,制定规划,强化争先创优意识。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将争创责任落实到庭内的每一个人。每名干警都向法庭签订争创责任状,确保不在自己的环节出问题,保障了杨岗法庭的争创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突出主题,狠抓落实,开展多种争创活动。不断完善法庭巡回办案制度,减少当事人的诉累。2003年以来,杨岗人民法庭上门调解案件28件,前往偏远的永昌村、朝阳村、富建村等开庭审理12件次。开展“文明接待”创建活动,尊重来访群众,亮化“窗口”形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2003年以来共审结民事案件557件、民商事案件220件。充分发挥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妥善处理好涉及农村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山林、草原、水利、农用生产资料纠纷等涉农案件。

 

  内强管理,外树形象,整体工作成效显著。通过争创“优秀法庭”活动,推动了杨岗人民法庭各项工作的跨越式发展,基本实现了“队伍管理人性化、审判管理规范化、行政管理制度化”,近五年来杨岗法庭无违法违纪问题,无群众有理上访缠诉案件,无被新闻媒体曝光案件发生。2003年以来,杨岗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903件,审结903件,综合结案率为100%,审结案件总数及案件执结率正在逐年上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