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鸡冠区法院红星法庭地处城乡结合处,辖区共有八个行政村,法庭与各村委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积极借助村委会的调解作用,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几年来,双方定期交流,共同研究化解纠纷方法,为构建和谐乡村起到了积极作用,得到党委政府、辖区村民一致好评,收到了良好效果。
徐某与俊某均是鸡冠区红星乡朝阳村村民,徐某的土地与俊某住房分居于河的两侧,徐某认为俊某向河内倾倒垃圾致河水向其土地方向流,冲走了自家土地,遂要求俊某停止侵害。村调解工作委员会将这一情况及时向法庭反馈后,法庭及时派出工作人员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经调查询问得知,双方之间的纠纷已持续十余年,审判人员与朝阳村村长决定共同作双方的劝解工作,经过耐心调解,双方由之前的剑拔弩张,逐渐变得缓和,均同意由法庭、村委会进行调解。
红星法庭不仅借助村委会调解员的力量调解案件,还注重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每一户村民家中,对村调解工作委员会反映上来的村民之间纠纷,力争在第一时间进入乡村,主动了解情况,进行调解,使案件化解在诉前,通过诉前分流有效缓解了法庭审判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