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我来投案自首了。”9月7日早上刚上班,一个当事人在亲属的陪同下出现在红岗法院执行局。“现在我想要办理银行贷款,可是你们将我列为了老赖,银行不给我贷款,我知道错了,应该积极配合法院工作。”
原来这个主动登门还钱的当事人是李某,与付某因民间借贷产生诉讼纠纷,最终法院对双方进行调解,要求李某在5日内一次性给付借款本金及利息。但是李某却爽约了,未按期主动履行给付欠款义务,还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无奈,申请人付某向红岗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自红岗区法院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以来,加大了对“老赖”的打击力度,依法将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全国征信系统联网,银行在为其办理贷款过程中发现有信用不良记录,因此无法办理贷款,使李某的日常生活受到影响。
执行法官听到这里微微一笑,“原来如此,你早点履行法律义务,我们也不会将你列为老赖了,你也不会贷不到款啊”。李某连连点头:“是啊,没想到不按时给钱的法律后果那么严重,我都成为老赖了,在亲戚朋友面前太丢人了!”
随后,执行法官联系付某到院,双方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给付了欠款202150元 ,由于李某当场履行了给付欠款义务,红岗区法院依法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予以屏蔽,该案件得以圆满结案。
这只是众多执行案件中执结的一起普通案件,亦是“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的成果之一。执行法官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符合要求的被执行人依法纳入“黑名单”,将“老赖”曝光在诚信的阳光之下,营造强大的执行威慑效应,以失信曝光来倒逼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