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拜泉法院执行局积极协助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执行法官对一辆宝马车采取扣押措施,协助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的干警圆满完成扣押任务,为该案有效执结奠定了基础,有力维护了法律的威严。
据了解,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对被执行人牧某名下的宝马车及档案依法查封,案件进入执行以后,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多次查找被执行人牧某的宝马车,在了解到该车辆位于拜泉县案外人刘某手中后,经向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汇报研究后,决定请求拜泉法院协助查找。
在接到通知后,拜泉法院执行局迅速展开行动,通过多方查找,最终找到了案外人刘某,执行干警随即对其开展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工作,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努力工作,案外人刘某同意配合拜泉法院执行干警,将宝马车开至拜泉法院并交付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执行干警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