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鹤岗市兴山区法院峻德人民法庭简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1-10-11 16:08:51


  峻德法庭现有在编法官3人,书记员1人,都具有大学法律毕业文凭。今年1——11月份收案151件,审结148件,审限内结案率100%,调解撤诉案件138件,调解率93.24%。1999年该庭被评为全省“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活动达标单位、2002年12月被省法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统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03年12月被省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庭、2004年6月被省法院授予人民调解工作模范人民法庭、2006年1月被黑龙江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单位标兵、2006年12月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庭称号;2007年3月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庭室。

 

  审判工作方面:峻德人民法庭建立了庭前调解提示制度,在向当事人送达受理、应诉通知书时,同时送达一份“庭前调解提示函”。2007年1—11月调解撤诉结案138件,案件调解率为93.24%,服判息诉率为99.32%。

 

  案件质量方面: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执法质量年和“强素质,办铁案,树形象”以及法官办案“零违纪”活动为契机,坚持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廉政建设三项制度,杜绝瑕疵案件。

 

  在便民服务方面:实行24小时全日制工作制度,方便了群众诉讼。开通了快审、快结“绿色通道”,今年以来经绿色通道审结案件101件,平均审限仅为6天。积极到社区、企业、学校以案讲法。同时还建立了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制度,在5个社区成立了5个民间调解组织,制定了调解员岗位责任制度和调解员培训指导制度,开展法律讲座17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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