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重拳出击 多年积案今朝执结

发布时间:2017-09-19 09:48:28


    近日,大庆市让胡路法院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全员出动,圆满执结了一起多年“骨头案”——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大庆麒麟饮食服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省、市、区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记者现场采访报道。

    案件当事人双方曾于2002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建设集团将其所有的麒麟大厦出租给麒麟公司,约定租赁期限为五年。五年后,双方合同每年一签。2010年10月,房屋租期届满,建设集团委托下属单位建材公司向被告发出房屋租金调价通知,双方就此产生争议。此后,双方经一审、二审裁判,最终判决麒麟公司搬出该租赁房屋,同时向建设集团支付使用费及拖欠租金。判决生效后,建设集团随即向让胡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在执行过程中又遇到了难以想象的实际困难,如,被执行人尚在麒麟大厦正常经营,执行会影响到大量员工的经济收入,许多案外人一度阻挠强制执行;再如,被执行人需搬迁的物品极多,拆卸、清点物品需要大量人力,执行工作难以在短时间内一次性完成,等等。因此,该案的执行虽然比较缓慢,但一直在持续努力地推进。

    适逢全省法院组织开展执行“百日攻坚”活动,让胡路法院党组决定将该案作为院领导“包保完成”的重点案件。院长白景权几次出面约谈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晓之以理,说之以法。经过多轮艰苦不懈的努力,最终被告同意自行搬迁,并放弃楼房装修费等经济补偿请求,申请执行人也同意组织人力、车辆等帮助被执行人完成搬迁。9月13日上午,为了加快该案的执结进度,执行局局长邢海东、法警队长于海军又相继来到执行现场指挥搬迁。对于该案当前的执行工作,申请执行人表示满意,被执行人高度配合,一起将近10年的经济纠纷本周内彻底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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