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严厉打击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规避执行恶意逃债行为的“老赖”,大庆市萨尔图区法院干警积极投入到专项行动中,打击“老赖”,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6月,大庆市某公司租赁郭某商服用于经营,因经营不善,大庆市某公司于2016年9月自行从商服搬出,拖欠郭某房屋租金9万余元。郭某将该公司诉至萨区法院。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公司已人去楼空。根据该起案件的具体情况,经验丰富的执行人员决定把工作重点放在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刘某身上。经调查得知,刘某电话联系不上,执行人员到其单位找人,单位称也联系不上,刘某不经常上班。执行人员要求单位工作人员代为通知,但是刘某拒不露面,执行人员决定拘传刘某。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人员掌握了被执行人家庭住址,为稳妥起见,决定凌晨实施拘传。清早六点,四名执行干警乘坐一台警车整装出发。在去往刘某住所的途中,执行人员接到事先蹲守在附近的申请人电话,称刘某开车出去了。执行人员判断这么早就出去不可能是上班,极有可能是送孩子或买早餐,要求申请人继续蹲守。果然,在警车即将到达时,申请人再一次打来电话,称刘某又回来了。在小区家门口,执行人员控制并拘传了刘某,将其带回法院。在其仍然拒绝履行的情况下,法院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迫于压力,刘某与亲戚朋友联系,筹款履行法律义务,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