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当前司法改革形势需要,进一步推进院领导办案常态化,9月14日上午,穆棱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崔维君手执法槌,担任审判长,与刑庭庭长郑伟、民二庭庭长张新年组成合议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崔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
2017年4月28日晚8时30分,被告人崔某某酒后无证驾驶自己的两轮摩托车(黑色铃木牌110型号、无牌照)回家,行至穆棱林业局棱河路500米处时,被正在道路上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经技术鉴定,被告人崔振维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99.7mg/100ml,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起诉至本院。
崔维君进行了充分的庭前准备,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认真分析案情,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时,崔维君以娴熟、精湛的审判业务技能驾驭庭审,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辩意见,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在审理过程中环环相扣,有序推进。
随着员额制改革的推进,院、庭长回归审判席办案已经成为常态。通过庭审直播,将审判权晒在阳光下,接受全国网友的监督,凸显了法官职能的回归,践行了法官的实干与担当,充分调动了其他员额法官的办案积极性,有利于深入推进法院司法改革和法官职业化建设,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