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刘彦华:我的第一次参审经历

发布时间:2017-09-15 10:17:52



    2015年,我有幸成为鸡冠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中的一员。之前,法院对我来说是神秘的,法官是威严的,是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让我走进法院、走近法官、参与庭审,真正了解司法审判工作的真面目,感受人民陪审员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记得第一次参审的案件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原告将辛苦攒了半辈子的钱借给了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商许以高息,结果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开发商也不能如期还款,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开庭前,我认真翻阅了卷宗材料,查询了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列出了庭审发问提纲,随着审判长敲响的法槌声,庭审在规范、有序中进行,在他的引导下,我对案件的事实部分进行了提问。在庭审后合议案件时,我客观、明确、独立地表达了对案件事实部分认定的意见,并郑重的在合议笔录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通过这次参审除了兴奋和紧张之外,带给我更多的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对法官、人民陪审员来说即使一起简单的案件,但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天大的事,所以,我一定要用好法律所赋予的审判权,以普通大众的独特视角,从法律层面和社会道德标准两个方面去思考,努力做到即维护法律的尊严,又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让普通百姓在司法活动中感受到公正。

  

   (作者为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退休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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