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选任好、管理好、保障好人民陪审员这条工作主线,不断开拓创新,逐步建立起符合改革要求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模式。
一、措施有力,推进有序,量化人员遴选工作要求
紧紧把握改革方向,严格落实选任方式改革的要求,克服候选范围广、审核难度大、宣传任务重等困难,高质高效完成选任工作。
一是认真执行抽选的随机性。按照改革方案“人民陪审员名额为本院法官员额数5倍”的要求确定需补选数额。面对庞大的工作量,临时抽调20多名干警,与公安机关协调,从年龄条件入手,筛选符合条件人数20余万,再深入辖区10个派出所,按照人口比例从常住居民登记簿中随机抽选出1300名候选人。
二是严格落实抽选的广泛性。针对第二轮抽选涉及候选人员流动性较大,原有信息无法取得联系,资格审查难等问题,指派专门工作人员,兵分两路,有电话号码的进行电话确认,无法取得联系的就到家里或单位确认,白天找不到的就晚上去。经过连续半个多月不分昼夜的持续作战,最终从1300名候选人中遴选出121名人民陪审员,经同级人大常委会正式任命。
三是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引导性。制定宣传方案,建立“选任工作提前宣传、开展工作全面宣传、重点工作突出宣传”的工作机制,对人民陪审员试点改革工作采取全方位、立体式、多维度的宣传手段。选任前期,在辖区主要街道发放宣传单一万余份,现场答疑;试点开展初期,在院微博、微信平台设置“人民陪审专栏”,及时更新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共计发布工作信息57篇;试点工作中期,拍摄人民陪审员微电影,以一起真实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例为主线,展现人民陪审员参审风采。
二、创新举措,多元管理,保障陪审工作规范运行
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创新模式,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打造服务型人文管理模式。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变约束型管理为服务型管理。建立人民陪审员之家,制作人民陪审员胸牌,定制人民陪审员统一服装,让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共享图书馆、食堂等待遇,营造温馨舒适的工作环境;开展“优秀人民陪审员”评选活动,激发工作积极性;提高人民陪审员补助标准,坚持补贴足额按时发放;积极协调人民陪审员与所在单位的工陪矛盾,减轻因陪审工作带来的压力。
二是建立自律型自主管理模式。为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积极性,提升管理效率,成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委员会”,选出有时间、有热情、有能力的人民陪审员11名作为委员会委员。每月确定两人为值班委员,辅助法院完成人民陪审员的补助费用核算、人员信息录入及信息发布等工作。在法院的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内部刊物上开设人民陪审工作专栏,发表30余篇人民陪审员对参审工作的感悟。实现了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增强了“主人翁”意识,搭建了法院与人民陪审员沟通桥梁。
三是推行科技型高效管理方式。为改变以往参审人工抽选的弊端,研发了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系统,一方面直接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实现通过分组、分类不同方式抽选人民陪审员,避免“陪审专业户”“驻庭陪审”现象的发生,提高抽选透明度;另一方面通过系统详细记录人民陪审员庭审情况,建立参审案件档案,及时了解参审情况。同时,我院还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微信群,分享改革资讯、发布庭审信息、沟通陪审事宜、交流心得体会,增进了人民陪审员之间,人民陪审员与法院的互动与交流。
三、注重效果,真正参与,确保陪审职能作用发挥
坚持“陪审不陪衬,参审就参与”的陪审工作理念,积极探索陪审工作新途径,提升陪审工作实效。
一是探索事实参审规则。为解决人民陪审员仅参与事实认定问题,破解改革攻坚难题,积极探索事实审参审规则,在省内五个试点法院中率先尝试制定《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规则》。以保障阅卷权为前提,为参审提供便利;以参与庭审权为基础,提升认定事实的能力;以强化评议权为核心,增强履职责任感。截至目前,我院共有普通程序案件991件,人民陪审员参审972件,参审率达到 98.08 %。
二是探索大合议制人民陪审员参审模式。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优势作用,实现陪审价值最大化,加强在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等案件类型进行大合议制陪审模式的探索力度,突出人民陪审员参审作用,为改革试点工作积累实践经验。例如,一起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我院采取“3+4”的大合议制模式,4名人民陪审员针对案件事实认定发问,明确原告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原因、时间等问题,当庭宣判被告某政府限期内对原告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组织大合议制审观摩庭审理案件10件。
三是探索专业陪审模式。在人民陪审员专业化分类基础上,积极探索职能延伸,更大限度发挥专业人民陪审员的专业优势,与法官形成知识互补。例如,在一起土地纠纷案件中,参审的人民陪审员是一名村委会土地测量员,熟悉土地丈量方法、测算方式、边界确定等专业知识,庭审中通过专业性提问,保证了案件的事实认定的准确性。
近两年改革试点工作中,通过不断探索尝试,我院陪审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下步将依据最高法院的工作要求,切实解决难题,补足短板,为改革积累更多更好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