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龙江县人民法院:强化管理 积极宣传 合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17-09-13 19:07:36


    自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龙江县法院在省高院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最高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顶层设计框架,科学制定改革试点方案,充分发挥试点法院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改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情况

    一是注重沟通协调,形成改革合力。我院积极争取县直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由政法委牵头,召开了由县人大、政协、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参加的推进协调会,共同研究对策建议,为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增添力量。通过召开协调推进会议,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对工作任务进行科学划分,强化团结协作意识,相互支持和配合,形成合力,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是采取“两结合”,优化选任方式。一是实行认证和考核相结合,即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对参选的人民陪审员进行认证,必要时到参选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进行调查核实。二是在报名方式上,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规定社会各界群体自我推荐的方式,书写书面申请后,由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按照程序选任。另一种是参选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或组织部门进行推荐,法院审核后确定人选。

    三是落实宣誓制度,增进选任透明度。严格按照程序向县人大常委会递交关于任命陪审员的提请报告,县人大在十六届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上对提请的毕金龙等158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当场审议,参加会议的22名人大常委会委员以投票满票表决任命了龙江县人民法院提请任命的158名人民陪审员。召开了人民陪审员宣誓大会,会上宣读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文件,分别给新增补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了任命证书,全体人民陪审员在一名副院长的领誓下,面对国旗举行了宣誓仪式,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代表做了表态性发言。

    二、人民陪审员管理保障情况

    一是健全保障机制,制定完善措施。我院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框架下,制定了《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的规定》、《关于人民陪审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规定》等多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配套措施。

    二是加强条块管理,突出自我管理。将管理职责分人事、审判、 廉政三大块,分别由政工科、审管办、监察室行使管理考核职能。同时成立人民陪审员协会,选举12名人民陪审员担任协会理事,选举3名人民陪审员分别担任协会正副主席,上述人员除了参加案件陪审以外,还要和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员一起协调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下发有关通知、组织人民陪审员会议,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业绩考评、参与组织业务培训等工作。还在各乡(镇)社区设立了人民陪审员联络室,以加强人民陪审员的自我管理能力,同时建立“人民陪审员微信群”和“QQ群”,将人民陪审员通过“互联网+”的形式进行联络沟通,畅通了交流渠道,方便了对人民陪审员队伍的管理。

    三是加强履职保障,设置管理机构。我院成立人民陪审员工作室,确保人民陪审员有固定阅卷、评议和候审的工作场所。及时与县人大请示协调,由县人大正式发文至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为人民陪审员履职提供组织保障。制定了《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和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的规定》,从制度层面明确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参与合议权利和义务,细化了参审案件范围、参与庭审、合议等程序,使人民陪审员参审更加规范。

    三、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积极效果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由于我院充分发挥和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积极性和有效管理,使人民陪审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为人民陪审员找到最佳陪审契合点。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按照案件性质进行分门别类,再结合人民陪审员职业、工作情况、个人志愿、职业特点、兴趣爱好等,合理安排陪审员参与陪审,确保陪审员发挥专业特长,与法官形成互补,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质效和陪审兴趣。例如我院2015年审理的32件健康权纠纷和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全部由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的人民陪审员陪审,较好地解决了医学术语、药名等方面的问题。

    二是人民陪审员陪审范围不断拓宽。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普通程序案件的基础上,我院还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执行、接待当事人、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让人民陪审员感觉到陪审不是仅仅陪坐、陪审的问题,还能参与法院其他审判工作,有职有权,调动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2015年共邀请人民陪审员见证执行案件15件,接待当事人25次,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件。

    三是宣传效果不断提高。在营造改革氛围上,我院本着“报刊上有字、广播上有声、电视上有影、网络上有图,更主要的是要在百姓心中留印!”的宣传工作目标,通过采取宣传车开进社区、宣传单发进集市田间、宣传点搬进辖区乡镇的“三进”模式,积极为试点改革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试点改革宣传工作相继在省高院访谈直播节目、省法院网、县电视台进行播报刊发。试点工作以来,在各级各类媒体上报道有关人民陪审员前期选任、随机抽选、参与庭审等信息100余篇,我院还制作了人民陪审员专题片2部,幻灯片2部,制作人民陪审员信息简报25期。2015年10月,高峰院长接受黑龙江法院网访谈采访直播,把龙江县法院人民陪审员的先进做法在全省法院系统展示。

责任编辑:省法院人民陪审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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