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阳春三月 农垦法院“护农”忙

  发布时间:2013-03-25 11:17:03


    阳春三月,垦区掀起春播备耕热潮,为确保实现粮食总产450亿斤、促进“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吹响战斗号角,黑龙江农垦法院心系农民权益和垦区现代化大农业建设,立足本职工作,积极拓展司法服务举措,奏响“助农、护农、惠农”主题曲。

    他们针对春耕的时节特点,发挥审判资源优势,全力为垦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自二月份以来,农垦法院积极开展“春耕司法服务月”专项活动,主动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田间地头,到农民身边宣讲《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等与春耕春种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并以案例形式提醒农民购买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时注意收集证据,保存好有效凭证。为了不误农时,农垦法院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深入农民群众生产第一线,对于涉农案件坚持主动调解、上门调解,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针对春耕生产中的纠纷隐患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打好预防针,为春耕生产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截至目前,农垦法院诉前调解涉农纠纷近百起,提出司法建议书十余份。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诉累,他们还开辟了涉农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快结的绿色通道,对涉农案件简化立案审批手续,同时采取上门立案、电话立案、预约立案等多种方式,方便农民群众参与诉讼。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巡回审判,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加快办案节奏,力求最短时间内化解纠纷,不误农时。同时对符合司条件的农民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了不耽误春耕生产,农垦法院将涉农案件作为近期执行工作的重点,重拳出击,落实多种举措,采取优先执行、联动执行、节假日错时执行、因案制宜巧妙运用执行艺术,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对已经执行到位的资金及时通知当事人领取并按时发放,保证农民不因诉讼而延误春耕生产。

    截至目前,农垦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涉农案件百余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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