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活动开展以来,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活动要求,动真碰硬,敢于亮剑,对于逃避执行的行为重拳出击,毫不手软,对于胆敢挑战法律威严、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更是坚决打击,绝不留情。
8月30日,向阳法院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于某、邱某母子下达房屋迁出通知书时,于某丈夫邱某某阻碍法院执行公务,当众抢夺、撕毁执行人员调取的证据,用强硬语言阻止案外人配合法院查明事实,并与执行人员发生轻微肢体冲突,造成了较坏的社会影响,损害了司法权威。为了打击邱某某的违法行为,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向院长汇报了情况,经批准,作出对邱某某拘留15天,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
9月2日,执行局 8名人员放弃休息时间,驱车60余公里,在双鸭山市尖山区将邱某某拘留,并将其押送至桦川县拘留所。
通过对邱某某实施拘留,有力地打击了妨碍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震慑了一批妄图与法律对抗的不法分子,提振了执行人员的工作士气,体现了向阳法院执行局严格执法、严厉执法、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对法院进一步攻坚克难,推进执行工作效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