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凤区法院执行局办案团队一组的干警在院党组书记、院长丁国玉和副院长乔国栋的带领下,不到一周的时间,经过多方努力,依法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给付义务,为82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共计246,000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张某等82人申请执行大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务纠纷案件,上述案件申请人为大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绝大部分为农村赴城市务工人员,主要工作为小区物业的安全巡逻、卫生打扫、绿化维护等体力劳动。上述82起案件每件的标的额为2000至3000元,即职工一至二个月的工资收入,虽然执行标的不大,但对于申请人来说是很重要的生活来源。这82起执行案件还未立案时,就有部分申请人来到执行局进行咨询执行事宜,丁国玉院长及乔国栋副院长得知此事后,马上接待了上述申请人并了解他们的生活困境,当即表示此案属于涉民生案件,关系到80多个农民工兄弟的家庭生活,法院在依法受理后一定会尽全力为申请人争取合法权益。
案件立案后,作为办案人的丁院长及乔副院长亲自传唤了被执行人大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同时,对其说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后果。经多次约谈并进行说服教育、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最终同意在5日内会将82起案件的执行款全部送到执行局,履行执行义务。困扰这80多名农民工的讨薪执行案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全部得以顺利执结。发放执行款现场,申请执行人张某等人深深地向院长及全体执行法官们鞠躬道谢,感谢执行法官们为权利人发声、维权。
龙凤区法院为切实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建立两个“1+2+3+4”模式执行团队,院长、副院长和专审委深入一线带头办案,强化督查问责,加快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进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针对下步执行工作,龙凤区法院将着力从思想重视、行动落实、信息化手段利用、内外联动作用发挥等方面着手,充分发挥执行团队化优势,结合有针对性的专项执行行动确保我院执行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打一场翻身仗,打一场荣誉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