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执行利剑再出鞘 加大力度拘老赖

发布时间:2017-08-29 13:37:49


    8月17日开始,在黑龙江省法院、佳木斯中院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精心组织,集中力量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成立了活动领导机构,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对其它长期拒不履行的“老赖”起到了震慑作用。

    8月24日14时许,前进区法院执行局干警主动出击,成功地将1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老赖”拘传至法院,在执行法官说服教育无果后,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张有(化名)申请执行刘宗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以收入不高为由,一直拒绝支付执行款项,执行法院多次传唤,其拒不到庭且不依法报告财产状况,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却没有实际履行。“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中,执行法官依法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对其拘传,拘传到院后,被执行人仍不悔改,仍以种种理由为自己开脱,执行法院遂依法决定对其拘留15天,以此督促其早日履行法定义务。

    本次执行专项活动是前进区法院打造“规范执行、主动执行、高效执行”工作原则,坚持一手抓当前执行工作突出问题,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按照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的工作思路,重拳向“老赖”亮剑的工作载体,活动主要针对涉民生案件、涉金融机构的借贷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久执未结的案件进行重点执行,对今年以来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案件进行再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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