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勃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多措并举、多方发力,成功化解了一起2014年的执行积案。赢得了申请执行人的好评,也赢得了被执行人的一致称赞。
勃利县法院2015年立案执行的韩某某与勃利县小五站镇庆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标的346262.66元,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给付了56000.00元。因被执行人没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后,此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虽然案件终结了执行程序,但是勃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始终没有放弃对该案的执行,因为申请执行人韩某某家庭生活困难,多次到法院要求执行,希望能够尽早执行回款物,保护其合法权益。因被执行人勃利县小五站庆云村村民委员暂无偿还能力。为更好的化解矛盾纷争,解决该案执行问题,勃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多次与勃利县发改局、小五站镇政府等多部门进行沟通并组成执行小组共同研究该案解决方法。全市法院“协同执行攻坚会战”活动开展以来,执行小组关注该案进展情况,并多次组织协调。最终在勃利县法院执行局的主导下,执行小组参与下,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沟通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余款分三次给付,并且申请执行人也同意放弃利息。为有效监督并减轻被执行人履行偿还义务的压力,小五站镇政府承诺在该协议履行过程中承担十万元的给付义务,也使申请执行人对村委会不能履行义务的担心彻底放下了。由此,一起多年的积案得以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也都收到了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