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在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中,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执行法官不畏艰难,破除阻力,成功执结了一起重点疑难案件。
2016年8月,牡丹江轴承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与牡丹江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本院达成调解协议,牡丹江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16年末前给付牡丹江轴承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十七万六千元。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并未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去被执行人单位要求还款,却发现被执行人单位却已搬迁,去向不明。无奈只好向爱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被执行人牡丹江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法律文书生效前,刚刚领到五百多万元的动迁安置款,属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多次改变单位地址,工商档案多次变更法定代表人。申请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现在的确切地址,给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在百日攻坚战中,爱民区法院将此案列为重点执行案件,组织精兵强将对此案进行重点排查,经过多方调查了解,终于发现了被执行人单位负责人的线索,通过十多天不分节假日的蹲点守候,终于将被执行人拘传到法院。被执行人的负责人态度蛮横,声称“法院审判时我们公司没当回事,被原告单位给骗了,他们的产品不合格,法院判决后,我们没有上诉,就已经很给法院面子,再说公司欠债,法院并不能将我个人怎样,你们愿意拘留、判刑都随你们便”,使场面陷入僵局。但是执行法官并没有气馁,也没有急于将被执行人负责人拘留,而是从审理到执行,逐一对被执行人耐心进行答疑、解惑、释法明理,并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通过六个多小时的艰苦工作,终于使被执行人发自内心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向法院执行人员表达了诚挚的歉意,并主动要求一次性偿还所欠申请人全部欠款本息和诉讼费用。现被执行人已将全部款项交付申请人,该案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