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宣传讲解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23 16:49:59


  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招聘宣传讲解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 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纪律观念强;
  2.具有中文、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传播学、播音与主持等相关专业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3.性别女,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5cm以上;
  4.形象好,气质佳,身体健康;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招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招聘的情形。
  二、工资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3500元。享受养老、医疗等待遇。
  三、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5日前,采取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报名邮箱shengfayuanzhaopin@163.com,报名表附后,联系人:赵宝鑫,联系电话:0451-82392841。
  四、资格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和2张1寸免冠照片。9月6日进行现场报名。
  五、考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组织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宣传讲解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以《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为准,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选在黑龙江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通知报到,办理入职手续。
  公告内容由省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2017年8月23日

  附件:省法院机关招录宣传讲解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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