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肇源法院积极落实便民措施

发布时间:2013-03-08 09:16:46


    肇源法院坚持民生优先、服务为先、基层在先,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断提高执法办案、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管理社会的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他们把执法办案落实到为民、惠民上,努力完善便民措施,规范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建设,成立诉讼便民服务中心,兼具诉讼指导、查询咨询、立案审查、材料收转、判后答疑、救助服务等六大功能,实行“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同时,开展巡回审判、预约开庭、上门立案等诉讼活动,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减轻当事人诉累。全年共巡回审判17件次,收到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加大司法救助,对赡养、扶养、劳务纠纷、人身损害等影响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加大对弱势群体和劳动者的司法保护力度,切实做到司法护民、司法惠民、司法安民,坚持以人为本,拓宽司法救济渠道,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9.4万元, 2011年拟报司法救助23件,救助金额约69万元全部发放到位,惠及困难群众30余人。通过内外救助,使各类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

     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不断加大投入,全力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和“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65件,受案标的额6127万元,执结463件,实际执结率73%,执结标的额6347万元。

    坚持“解决问题与源头治访并重”,结合“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和化解涉诉信访积案“百日攻坚”活动,及时、妥善处理了各类诉讼和非诉信访问题。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