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桦南县法院召开执行百日攻坚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7-08-23 09:08:33


    8月21日,桦南县人民法院召开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动员会,会议要求,集中清理2016年7月30日前立案、一年以上未能执结的执行案件,有财产案件在专项活动结束时按照法律规定全部结案,确无财产的案件必须在穷尽执行措施后严格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分类清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2017年1月1日以来的终本案件必须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适用条件和程序,不符合要求的案件全部恢复程序继续执行;对此前的终本案件,要进行单独管理并定期查询;对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终本案件,要建立工作机制,及时恢复执行。此次专项活动至今年11月底结束。

    参会干警都表示,严格落实上级法院对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的要求,保证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能够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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