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泉岭农垦法院绥滨人民法庭在编干警5人,年均受理各类案件近200余件,结案率99%,调解率90%以上。曾被黑龙江省政法委授予“学东莱、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政法干警”活动达标单位、省高院授予“法庭档案管理省级标兵单位”、农垦中级法院授予“十星级人民法庭”、“先进集体”、“规模化、规范化人民法庭达标单位”、“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多个荣誉称号。
发挥审判职能,增强调解意识,努力化解矛盾。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调解。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调解民事纠纷,在一些单位组织、居民组中选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威信较高的干部群众聘请为特邀调解员,参与一些民事纠纷的调解。注重司法权威,坚持“三个原则”依法规范调解;坚持“三个公开”;坚持“三个切入点”。强化司法技能,靠过硬的本领促进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做到“八心”,掌握“八法”。在调解工作中驾轻就熟,许多矛盾纠纷迎刃而解。
转变服务职能,树立大局意识,促进社会和谐。首先,他们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事后的排忧解难为主动规范。堵塞合同漏洞,避免企业出现无谓的经济纠纷,近三年来,农场未发生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其次,围绕大局,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灵活多样的开展工作。在农忙季节,他们经常利用休息和饭口时间巡回办案,主动上门进行调解,有时还将法庭设在田间地头。积极建设“阳光通道”、“快车道”,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先办。
提升素质,加强管理,争创文明先进。强化两个素质,培养文化意识,提高执法水平。他们结合法庭工作及干警的实际情况,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强化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建立和坚持政治和业务学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