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大兴安岭新林区法院:让司法公开化 让监督彻底化

发布时间:2017-08-15 10:23:18


    8月9日,大兴安岭新林区人大主任任秀艳在副主任刘道军、孙春义、刘权等陪同下深入新林区人民法院检查指导工作。任秀艳一行先后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科技法庭及执行指挥中心。院长迟钝、副院长李青春、单冬慧陪同,并针对法院近年来的讼服务中心、科技法庭及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与发展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任秀艳主任及各位副主任对此给予充分肯定。

    参观结束后,在新林区法院三楼会议召开了汇报会,汇报会由副院长李青春主持,党组成员参加。会上人大主任、副主任及各位代表听取了法院工作情况汇报,迟钝紧紧围绕区委及上级法院工作中心任务就法院机构设置、审判管理、司法改革、队伍建设、从严治党五大方面二十项内容作了详实汇报,重点突出了执行工作的推进及在执行难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同时针对法院当前的面临的困难问题及下一步打算做深入细致的阐述。人大主任、副主任及各位代表针对报告内容提出十二项意见和建议,新林区法院副院长、执行局局长针对十二个问题进行解释。

    汇报会有序推进,任秀艳主任针对法院汇报内容做了总结性发言,并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要增意识,强责任。从监督与支持的关系角度阐述了人大监督重要性;二是要履职能,促发展。从三个“立足”角度阐述法院的建设与发展,把服务大局、化解各类纠纷、创新司法为民途径上升了一定高度;三是要重民权,保公正。深入的阐述了取信于民、公正护民、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理念,切实做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四是要抓队伍,提能力。从思想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廉政建设提出了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并要求法官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树立法官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

    迟钝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以“刑事诉讼审判改革为中心”,采取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打击各种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调判相结合原则,积极建立健全联动调解机制,有效社会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不断强化执行工作力度,争取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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