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桦川法院以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和网络机制建设为依托,以集约化、团队化的执行模式为载体开展为期五个月的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暨“亮剑行动”专项执行活动,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本次专项执行活动,将涉金融执行案件及2017年7月1日后受理的案件列入重点执行范围,重点执结一批逃废银行债务案件,严惩一批逃废银行债务的法人单位及个人,以此推动金融机构高效回收不良贷款,处置抵债资产。
为确保此次执行会战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桦川法院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并调派20余名执行人员、调配12辆警车,共分为3个执行小组,以被执行人经营地、居住地为集中点,逐镇、逐村进行强制执行。执行活动自7月20日开始至今,共送达法律文书68件,划拨存款70笔,共计17万元。拘传13人,结案10件,其中执行完毕8件,执行和解2件,行政拘留1人。结案标的额为109万元,实际到位金额56万元,实际到位率为51%。
为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桦川法院按照“深化内分、适当外分”的原则,清除“基本解决执行难”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障碍,积极探索破解执行难的工作模式,优化执行资源配置,将传统的一人包案到底的现象予以摒弃,采取分段集约执行新模式,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功能作用,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科学执行;继续探索司法警察派驻执行局,建立执行警务保障机制,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