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被黑龙江省高院确定为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示范法院以来,大庆市萨尔图区法院按照省法院改革示范工作的要求,开展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轻刑快审改革的试点工作,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经院党组多次讨论决定,制定《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确定组织领导、工作步骤、试点模式及工作要求,根据方案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二是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国多家优秀法院试点经验做法,在区委政法委的协调下,与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共同制定《大庆市萨尔图辖区各公安分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局关于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细则(草案)》(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重点推进轻刑快审工作。
三是与区各公安分局局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司法局局长及主要负责人进行座谈,研究讨论后确定最终实施细则,全面开展轻刑快审工作。7月27日,该院受理了首例适用轻刑快审机制办理的刑事案件。从侦查、起诉、审判仅用了14天,不仅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在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判,未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