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和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大庆中院在让胡路区法院试点轻刑快审制度,并于近日对让胡路区法院试点工作方案作出批复,指导推动试点工作。让胡路区法院精心组织,迅速落实,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抓好统筹推进。让胡路区法院强化思想认识,将轻刑快审改革作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提高轻微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和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网络法院、智慧法院建设的有效手段,给予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院领导牵头负责,为轻刑快审工作提供人力物力方面的充足保障。强化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区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与区委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制定了实施细则,确保程序衔接顺畅、流程运转有序。
二是抓好制度规范。让胡路区法院在工作方案中,明确了基本要求,即轻刑快审工作坚持严格依法、质效并重、加强协调、保障诉权、宽严相济原则;明确了适用范围,即对案情简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并对指控犯罪事实、罪名、适用法律和快速审理机制无异议,民事赔偿问题已有效解决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等十二类案件适用轻刑快审程序;明确了审理程序,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施行“一保到底”或“一押到底”的强制措施,并在简易程序基础上进一步简化讯问被告人、开庭通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审判程序,同时建立健全法官值周办理、集中开庭、当庭宣判、使用格式裁判文书等制度,确保轻刑快审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是抓好案件审理。7月5日,让胡路区法院在刑事科技法庭首次适用轻刑快审机制集中审理7件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法庭集中查明身份信息、前科劣迹及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集中告知庭审中享有的权利义务,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合并,起诉书中直接载明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讯问示证后即进行法庭辩论,除2件案件因事实证据发生变化、被告人否认指控事实转为普通程序外,其余5件案件集中当庭宣判,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全部案件庭审累计用时1小时10分钟,平均每件案件用时不到1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