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法院位于黑龙江省东宁县,辖区面积7529平方公里,人口23万。成立于1948年,现有法院及其他工作人员56人,平均年龄36岁。设10个审判庭和2个法庭,年审执案件2000余件。
该法院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己任,坚持重实求惠原则,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让法治春风滋润农村大地。他们把解决农民诉讼难作为切入点,工作注重一个实字,唱响一个惠字,关键一个普字,卓有成效地让农民群众尝到了法院诉讼举措的便利。巡回法庭适用率100%,让农民足不出户、出村解决纠纷。20%案件电话预约立案,极大地方便了农民诉讼。设立了4个巡回法庭农村接待站,聘请了110个农民为法庭诉讼信息员,指导、方便农民诉讼。为农民诉讼节省了3000元的旅差费用。服务农村的事迹被中央电视台报道。
该法院把推进公平与正义作为着眼点,坚持重质求效原则,打造精品案件,实施铁案工程,案件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办案效果明显增强。审判目标管理配上监督机制,为案件质量增设了道道安全防线。审判流程管理、审限预警通报、局域审限,避免了司法资源的进一步浪费,审限明显缩短。加强调解,创出“四个百分百”,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用推广,消化了信访案件。是全市法院更改率最低的法院,审限最短的法院,更是零信访法院。
该法院把法官素质能力建设列为永恒主题,坚持重能求廉原则,制度建院,从严治警,狠抓学习,强抓廉政,全方位对干警加强了培养,促进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廉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年无违法违纪干警。培养出了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李霞等先进典型群体,带出了一流的规范执法、文明办公政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