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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热点问答:为何要推进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发布时间:2017-07-07 18:51:30


    答: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是指中立第三方在虚拟场所运用电子邮件、社交网络、视频会议、网站系统软件等信息技术工具协助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机制。近年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引领了社会生产新变革,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创造了人类生活新空间,拓展了国家治理新领域。为适应时代发展,人民法院必须以互联网思维和信息科技为基础,大力推进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建立集调解、立案、督促程序、送达、司法确认、审判等为一体的信息平台,实现案件预判、信息共享、资源整合、数据分析等功能。

    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具有以下三大优势:一是方便快捷,它可以使人们跨越地域界限,在任何一处均能参与沟通协商,极大地便利了纠纷的解决;二是高度灵活,在线纠纷解决不再拘泥于司法管辖权与法律的严格束缚,可以在谈判、调解、仲裁、申诉等多种程序之间实现无缝衔接,根据纠纷的个性化需求定制纠纷解决方式;三是方式多样,能够实现利用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辅助,帮助当事人进行决策。

    在线纠纷解决机制能够打破时间和空间障碍,让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调解员之间自行选择适当的时间、地点,使用网络通讯工具进行交流,申请、举证、质证、调解、开庭以及送达文书等程序均能实现在线完成。相比于传统纠纷解决方式,能够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成本,大大提升纠纷解决效率,并且顺应“互联网+”时代“智慧法院”建设的发展方向,通过矛盾纠纷的在线化解逐步积累并分析海量信息,为建立人工智能辅助矛盾纠纷化解系统奠定大数据基础,能够有效破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诉求,有力助推人民法院工作现代化。

    (转自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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