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对特邀调解员进行培训,是《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特邀调解员的培训,是提高特邀调解员素质,从而提高特邀调解的整体质量,增加特邀调解对当事人吸引力的重要途径。
首先,通过对特邀调解员的培训,可以有效提高特邀调解员的调解技能。通过培训,能够帮助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深入挖掘当事人真实需求,发挥案内案外多种因素,打破诉讼非输即赢的必然结果,从而促使当事人形成利益共赢的良好体验。
其次,通过加强对特邀调解员的培训,可以增强特邀调解员的规则意识。通过对调解员进行职业伦理培训,告诉调解员“不可为”“不应为”的行为准则,引导特邀调解员遵从调解员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形成规则意识。
第三,通过加强对特邀调解员的培训,可以加强特邀调解员辨别处理虚假调解等问题的能力。法院对虚假调解等问题具有专业处理能力,通过定期任职培训和个案指导工作,可以增强特邀调解员的防范意识,减少虚假调解的发生。
特邀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应当由人民法院组织,确保特邀调解员的素质符合人民法院对特邀调解工作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委派或委托调解工作任务。有培训资源的培训组织或机构也可以接受人民法院委托开展培训工作,由人民法院对调解员培训进行管理和监督。
(转自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