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有力地推进生效判决依法执行,更充分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大庆市龙凤区法院决定于七月份开展“流火雷霆”集中执行行动,重点打击拒不申报财产、经通知拒不到庭的被执行人。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院长丁国玉任组长,分管院长、执行局长担任副组长,执行局全体干警、法警队派驻执行局协助执行工作的法警二队队员任组员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联络、协调、情况汇总等任务。
二是周密安排部署,此次专项活动以小队为单位,每日上午6时,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小队队长召开碰头会,确认执行案件、行动方案、人员调配、安全保障及应急预案等方面的问题。针对有固定工作与无固定工作或工作情况不清的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分时段分策略抓捕。
三是灵活得当执行,充分利用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查控系统迅速查人查物,提高执行效率;采取查封、扣押、拘留、罚款、假日执行、凌晨执行、夜间执行等方式从严从重打击拒不申报财产、经通知拒不到庭的被执行人。
四是抓好宣传报道,运用“双微一网”发布“告被执行人书”, 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同时在龙凤区繁华地段及法院公告栏张贴宣传条幅和“告被执行人书”,进而震慑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到庭的被执行人,引导社会公众增强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