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6月,桦川法院共计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271件,结案1132件,结案率为86.41%,息诉服判率为99.2%,调撤率为62%。其中结案率、息诉服判率、调撤率均为佳木斯市各基层法院前列。
优化了人力资源配置。为了提升民事审判质效,该院优化了人力资源配置,组建了八个民事审判团队,确定了员额法官的年办案基数和办案比例,按照未结案件数多少电脑随机分案。
优化了人员保障。为了提升员额法官工作积极性,该院制定了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确定了职务晋升的原则、鼓励创新、表彰优模;审判辅助人员由以前单纯的事务性辅助转变为智力型审判辅助。现在该院的法官助理、书记员在庭前调解、庭外调查、文书制作等工作能力较以往有了极大提高,这得益于该院重视并实际对法官助理、书记员进行的业务培训。半年来,该院对法官助理、书记员统一进行了5次业务培训;年初以来该院新聘任了6名书记员、选任了65名特邀调解员、加之之前选任的60名人民陪审员,使该院的审判队伍组成人员切实得到了保障。
优化了审判管理机制。首先强化了审判流程管理,院、庭长在关键的审判节点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审判权时刻受到有效监控,杜绝了出现脱离制度的“权力真空”。其次,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效率优先。完全放权合议庭、独任审判员,彻底根除以往审而不判、判而不审的管理模式,充分调动了审判人员的能动性和灵活性。再次,注重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人定制度、制度管人”原则,重新修订了如《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绩效考评管理规定》等,既保护了法官的合法权益,又规范了法官的行为准则,法官的公信力获得了群众极大肯定,案件息诉服判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