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北法院于2004年3月26日建院, 2005和2006年度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院;2007年被省法院授予“三优”创建活动先进集体,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艰苦创业,实现正规化审判。松北法院建院时有干警16名,现有干警43名,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少、工作量多,干警长期超负荷工作,无一人休过假。他们在提高素质上下功夫,坚持逢进必考,加强业务培训。其新录入人员为统招本科法律专业的占57.7%。现有人员中全部具有本科生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研究生和双学位学历的占16.3%。平均每人每年接受业务培训3次,在全市法院系统历年组织的业务考试中,松北法院均名列第一。他们仅有7个内设机构,一个部门要承担多项职能。在严格实行立审分开、审执分开和审监分开的前提下,根据现实情况灵活调整审判组织形式,从全员审理民事案件到全员审理各类案件,直至目前实行民事审判的专业化和刑事、行政审判的相对专业化,实现了均衡结案。他们年均结案1700余件,结案率均在90%以上。
提高标准,保证公正与效率。他们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通过规范案件流程管理,把立案、送达、开庭、审判、卷宗检查、归档等各环节均纳入案件流程管理当中,督促办案人尽快结案。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民商事案件占已结案件的84.5%,各类案件的审理期限不足法定审限的1/3。他们强力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直接审结的案件数占全院结案数的42.3%,位居全市法院系统前列。他们规范庭审活动,独创性地制定了《合议庭三人五票责任制》,使案件质量不断提高,在全市基层法院案件质量排序中名列前茅,被区政协誉为“清正廉洁高效、办案公正求实”。他们坚持从严管理。制定各项制度59项,为每名审判人员都建立了执法档案,通报批评工作中出现差错的责任人107人次,提高了各项工作的质量。建院以来,松北法院未出现一起违纪现象,未出现一起上访案件,是全市法院系统唯一的连续三年的零上访法院。
服务群众,促进社会和谐。他们广泛宣传。通过讲课、走访、法律咨询、在媒体发表典型案例、编发并免费发放《法制宣传案例选编》、发出司法建议等形式为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他们设立巡回法庭。定期到偏远村屯巡回办案,通过巡回法庭审结案件73件,得到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杜宇新的充分肯定,被区委授予“共产党员巡回法庭”称号。他们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努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在已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的占73.4%。他们清正廉洁。坚持先执行、后收费,为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4.1万元。当事人送来锦旗21面,区委对松北法院干警执法为民的精神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