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西市梨树区法院规范司法礼仪 构建良好形象

  发布时间:2017-06-05 09:29:59


 鸡西市梨树区法院通过构建读书、培训和制度平台,加强干警日常行为养成,极大地促进了法院文化建设。 

 在全院开展了以“书香法院,读书使我快乐”为主题的读书活动,通过阅读法律书籍,使大家深刻理解法律的精神实质,感受司法与礼仪文化的内涵,从而正确认识法官司法礼仪是法官的职业行为、态度与方式的外在表现,是法官所特有的职业道德规范。 

 该院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严格要求全体干警在开庭、执行公务和重大集体活动中,对每名干警着装、进入会场、座位、时间和人数,以及会场纪律等都提出明确的要求和严厉的处罚办法,由政工科负责督查,定期进行通报,真正做到了纪律严明。同时,还组织全体干警专门进行司法礼仪培训,讲解当前法官不遵守司法礼仪的表现、违反司法礼仪的危害和自觉遵守司法礼仪的要求。使干警们熟知日常工作中的话应该怎样说,事应该怎样办,既做到了严格执法,又不让当事人反感,营造和谐氛围。 

该院党组十分重视,责成政工科出台了《梨树区法院司法礼仪规范(试行)》,从着装礼仪、开庭礼仪到接待礼仪凡是应当遵守的礼节、仪式都做了具体规定,并将此作为干警在工作中的基本准则自觉遵守,确保干警每天上班考勤后,统一着装上岗,佩戴胸卡,文明接待,公正办案。同时,该院的司法礼仪还要求全体干警按照规定标准使用文明用语,如:“您好!请问办什么事?”、“请您稍后”、“请出示证件”、“谢谢配合”等等,自觉将制度规定转化为日常行为养成。同时,对法官不遵守本规范的,根据情节和后果,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罚,严重的免除或者提请免除法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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