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庆安县法院院庭长带头办案示范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7-06-09 14:20:29



    今年以来,庆安法院不断完善审判工作运行机制,扎实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充分发挥院庭长“三度一强”(知名度、资深度、信誉度、示范性强)引领作用,主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以及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件,截至5月末,全院审结各类案件1225件,其中院庭长审结案件980件,占结案总数的80%。

    原告县农村信用社因被告李某拖欠金融借款400万元逾期不还,故向法院提出诉讼,院长王铁军担任审判长,通过案件审理,澄清了合同违约归责问题,维护了诚信交易的市场秩序。他还先后审结了邮政储蓄所诉当事人张某金融借款纠纷190万元案件等民事、刑事案件9件,其他院庭长也纷纷坐堂审案。院庭长带头办案促进了审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挥了示范表率作用,对加强审判力量、促进全院审判质效的提升起到积极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关闭窗口